巴洛克時期音樂(The Baroque)
巴洛克時期音樂(The Baroque)1600~1750年
「巴洛克」(Barogue)一詞源自西班牙文,意指變形醜怪的珍珠。在初期的用意是形容「怪異的」「格調變壞了的」,有人拿此詞來形容十七、八世紀建築物中重視裝飾性的風貌,帶有一種否定、諷刺的意味兒,暗喻品味奇特。後來,「巴洛克」的反面含意隨著時間消失,成為一個時代的代名詞,在音樂領域上即指十七、十八世紀的音樂風格。在藝術史上,「巴洛克」風格是指十七、八世紀建築物中,精巧慎密的雕刻、擁擠密匝的畫面、扭動彎曲的線條,以及繁複細微的處理。而巴洛克風格的精緻細膩,同時也是極盡裝飾化、情緒化之能事,堂皇華美的裝璜效果完全是裝飾的目的,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,是巴洛克時期是一個貴族的時代,講究排場的貴族宮廷正是文化藝術的發展中心。更由於當時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家們致力於達到古典、均衡、嚴謹、和清澈的理想之際,巴洛克時期的藝術家卻試著去喚醒熱情與激發我們的靈魂。因而巴洛克的藝術與音樂,以極活力、戲劇性與活動性的風格呈現,表現其不朽的理念,華麗的裝飾,驚人的效果與對無窮幻想的熱愛。在前一個時代是以合唱音樂為中心,聲樂十分盛行,而巴洛克時代歌劇已開始流行,器樂音樂非常發達。巴洛克音樂起源於義大利,這時君主英明,社會安定,從事藝術者其生活無虞匱乏和生命的安危,必能專心創作,在明君的領導下,藝術活動可說是蓬勃興盛,充滿朝氣,曠世之作源源不斷。
這時音樂特色,有著鮮明的特質,就是「專一、一致」的樂曲個性。如果一首樂曲的氣質,是愉快流暢,那這首作品將從頭到尾保持輕鬆流利的氣息,若樂曲氣氛是憂鬱陰暗的,那麼全曲將一直處於悲愁陰沈的狀態。巴洛克時期的音樂作品以兩種技法最具代表性,一為賦格(fugue),一為「數字低音」(basso continuo)。「賦格」技法衍生自文藝復興複音織體作品的聲部模仿。早先文藝復興時期作品中各聲部模仿的是不同動機、樂段,而巴洛克時期的賦格模仿則是使聲部模仿同的個主題,主題是單一的,用以維繫音樂的整體線條並統一全曲。如此以單一主題句貫穿全曲的設計,也正映照了「專一一致」的精神。「數字低音」的特徵,也具備了「專一一致」的精神的特質。「數字低音」通常由兩種樂器擔任,一是演奏單音的低音樂器,如大提琴或低音管;另一是演奏和弦的樂器,大多由大鍵琴擔任,但也有以管風琴、魯特琴演奏的。巴洛克的曲風已發展出舞曲風格、協奏曲、歌劇、詠嘆調、賦格(主題、答句、對句、插入樂節,欣賞賦格曲如能分辨主題句、答句、對句、各個插入樂節的出現時,即瞭解賦格曲的結構趣味,進而體驗作曲精緻的創意及慧黠的設計。) 、舞曲、組曲、奏鳴曲、協奏曲、數字低音、頑固低音、競奏的特殊風貌。但此時樂器的表現尚未運用到音量漸強、漸弱的表情,有如大鍵琴,並無法演奏出漸強、漸弱的對比表情。
巴洛克時期音樂創作以貴族的宮廷、私人組織的學會,以及教會為主要發展中心。其中又以貴族的勢力最具影響力。巴洛克時期的音樂家主要依附在貴族宮廷和教會組織謀生,他們普遍從事繁重的音樂職務,地位低微,和廚房煮菜作飯的僕役、街上的打鐵匠,手工藝師傅沒兩樣。即使到古典樂派時期,音樂家地位卑微依舊未獲改善,莫札特在科羅拉多主教宮廷工作時,就只能從僕役使用的側門進出。這種對音樂從業人員被輕蔑的現象,一直到貝多芬時代才扭轉。巴洛克時期的音樂創作可大概被劃分為三個時段,初期從1600~1650年,以音樂家蒙台威爾第(義)、舒次(德)為代表。中期從1650~1700年,以盧利(義)、柯瑞里(義)、普賽爾(英)為代表。最盛期在1700~1750年,有泰雷曼、拉默、柯普蘭、韋瓦第、韓德爾、巴赫等音樂家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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